巴特沃斯,3月8日——一名公司董事今天在法庭上对四项提供虚假信息和拒绝提交去年购买柴油所需文件的指控表示不认罪。
赖永强(Lai Yong Keong)是一家柴油批发公司的董事,他在法官努尔·艾尼·尤索夫(Noor Aini Yusof)面前宣读了指控后提出抗辩。
在第一项控罪中,被告是一名受管制货物(即柴油)的批发许可证持有人,涉嫌在提交购买柴油的九张发票或收据的指示表格时提供虚假资料。
据称,他于2023年2月18日上午10点30分在国内贸易和生活成本部(KPDN)的办公室犯下了这一罪行。
该指控是根据1961年《供应控制法》第8(4)(b)条提出的,并根据同一法案第22(1)条受到惩罚。
对于第二,第三和第四项指控,他被指控拒绝根据1961年供应控制法案第8节的“提交受控货物信息的指示”表格,按照供应官员的要求提交Profusion Petroleum Sdn Bhd的银行财务报表。
所有这些罪行被指控于2023年3月10日至17日在同一地点犯下。
根据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第8(4)(b)条文,根据同一法令第22(1)条文,该指控可处以不超过100万令吉的罚款或不超过三年的监禁,或两者兼而有之。
副检察官Syazwani Zawawi和Noh Alimah Mohd Sanusi出席了控方,而被告由律师Muhamad Asri Abdul Hamid代表。
Noor Aini将每项指控的保释金定为3万令吉,并命令被告每月到槟城KPDN办公室报到。
法院定于4月19日开庭审理。——马来西亚